浙江省教育厅
浙教学〔2008〕111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届浙江省
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确认办法,在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厅确认并按规定公示后,决定授予浙江大学潘慧红等7761位同学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高校要加强对省级优秀毕业生事迹的宣传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激励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进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成长为创新创业的生力军。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高校 学生 表彰 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