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浙江省中小企业及2008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浙企综发[2008]12号

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08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发改企业〔2008〕169号)要求,决定继续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2008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活动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主办,北京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联合承办。我省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网上招聘活动,把它作为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渠道,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此次招聘活动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6月8日。请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中小企业局积极组织中小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按照每个县(市、区)不低于10户企业(欠发达县不低于5户企业)的要求,于3月10日前组织企业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并同时登陆(浙江中小企业网 www.zjsme.gov.com)提交招聘信息。各县局于3月31日前将参加招聘的企业名单报市局。5月20日前统一上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参加招聘的中小企业要在活动期间安排专人与应聘人员联系,以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结合本次活动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新的择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和艰苦的环境中锻炼、成长。要积极开辟适应高职高专学生的就业岗位,以满足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的不同需求。
   四、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为中小企业参加招聘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对个别上网有困难的企业要提供必要设施,帮助企业解决招聘中的难题。
  五、有关本次网上招聘活动的其他事项,请注意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公告。活动期间,招聘信息与求职信息将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免费发布,供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

   六、联系方式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胡阳辉
    电 话:010-68505810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联系人:殷靓瑶、王 征
  电 话:010-68577812、68579942(传真)
  E-mail:info@sme.gov.cn
  (二)教育部
  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王 林
  电 话:010-66096243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琳琳、赵国楗
  电 话:010-66097183、66097072 
    传 真:010-66097332
  E-mail:myjobedit@moe.edu.cn
  (三)省中小企业局
  综合处 联系人:尚殿虎 
   电 话:85154540    传 真:0571-85155409

    E-mail:shangdh@zj.com
   (四)省教育厅
  学生处 联系人:苗建华
  电 话:0571-88008872 (传真)
   
E-mail:zjjwbb@mail.hz.zj.cn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