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教电传〔2007〕127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7年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宏观把握,现就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情况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截止2007年12月30日止,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和灵活就业比例,毕业生就业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毕业生就业状况具体计算方法
(一)毕业生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
1.分子—已就业毕业生人数为:除单位性质代码70—待就业、71—暂不就业拟升学、72—其他暂不就业,三种类型以外的其他类型毕业生。
2.分母—毕业生总人数为:全部毕业生人数。
(二)毕业生待就业率=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
1.分子—待就业毕业生人数为:单位性质代码70—待就业,表示有就业愿望,但毕业时尚未落实具体工作的毕业生(不含71—暂不就业拟升学、72—其他暂不就业)。
2.分母—毕业生总人数为:全部毕业生人数
(三)毕业生灵活就业比例=毕业生灵活就业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
1.分子—毕业生灵活就业人数:单位性质代码75—自主创业,76—自由职业,77—其他灵活就业。
2.分母—毕业生总人数为:全部毕业生人数。
三、报送办法
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登录就业办公系统(http://218.108.94.20/Webgxjygl/),进入“就业信息管理”栏目后,点击“就业上报”按钮进行报送;不能进行网上报送的单位,将《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附件)通过电子邮箱(zjjwbb@mail.hz.zj.cn)报送我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571—88008872。
四、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本专科和研究生就业工作由学校两个部门分别管理的,请本专科就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后统一报送。
附件: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
一、就业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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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状况 学历层次 |
毕业生 总人数 |
已就业 |
待就业 |
灵活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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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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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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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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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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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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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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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填报学校: 填报日期:
报 送 人: 手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