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举办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将《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报名表》一式两份,通过电子邮箱于5月25日前分别发至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箱:zjjwbb@mail.hz.zj.cn。联系人:苗建华,联系电话:0571-88008872(兼传真)。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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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教学司函[200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地帮助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掌握就业工作方法,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的就业工作。定于2007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举办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协办: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河南省教育厅
二、培训对象: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人员;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负责就业的院校长,就业指导业务骨干和就业指导辅导教师。
三、培训内容:
1、如何吸引用人单位到校选聘毕业生,开拓就业市场
2、如何促进毕业生积极签约、主动就业
3、如何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主动就业
4、如何提高校园就业网络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就业
5、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与实际操作
6、解读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四、研讨内容:
1、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定位
2、定单式培养渠道的拓展
3、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就业服务体系的建立
五、培训时间:2007年5月31日至6月2日(31日报到)。
六、培训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嵩山饭店,地址:郑州市伊河路156号,
电话:0371- 67176677、67178888,酒店联系人手机:霍俊汝13838267908 夏斌13273815263
乘车路线:郑州市新郑机场--饭店约 40 公里,出租车参考价:100元;也可乘机场民航班车到民航大酒店,再乘出租车参考价:20元;郑州火车站、汽车中心站--饭店约5公里,出租车参考价:10-12元,也可乘 75、201 路公交车至伊河路百花路站下车即到。
七、收费标准:培训费97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班统一安排住宿,交通、食宿费自理。
八、报名办法:为保证培训工作有计划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转发培训通知,指定本地区毕业生人数较多、就业工作急需加强的高职高专和民办高校5-8所参加培训,请填写报名表(附后),并于5月22日前汇总本地区报名信息传真至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传真电话:010-82335269 联系人:孟颖、李旭
河南省教育厅联系人:段敏 13938500906、 郑翔文 13703861063
联系电话:0371-65798516(兼传真)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
2007年5月18日 与就业指导中心
2007年5月18日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民办普通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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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二份,复印有效